2019年12月31日,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举行药品管理法培训会。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国强参加会议并讲话。
赵国强强调,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新法通篇贯穿“四个最严”要求,将药品领域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积极回应人民关切,是新时代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在药品安全领域的集中体现。
赵国强对贯彻落实新《药品管理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大宣贯力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召开专门的培训会议,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做到人人知法守法,严格执法,用好这个法律武器。要对药品生产及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把控风险、提高药品质量是生产者、经营者、医疗机构和监管部门共同的愿望和责任。明晰质量责任的主角,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三是完善监管措施,严格监管责任。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完善监管措施,严格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领域的违法行为,整治药品流通秩序,谨防制售假劣药品和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保证药品质量。
会上,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药监科负责人鲁彦毫解读了新的《药品管理法》。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负责药品监管工作的相关人员和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质量负责人、质量监管部门负责人,医疗机构主管药品的副院长、制剂室主任和药剂科科长120多人参加培训。(河南经济报 记者 朱至松 通讯员 樊京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