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省卫健委了解到,我省明确以2021年3月底前为节点,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我省要求,要结合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县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为县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支撑,除要求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外,省直医疗机构也要接入河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另外,我省还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垂直卫生健康政务信息系统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整合,按照“共享是原则,不共享是例外”的要求,编制并公开政务数据目录,实现业务系统“标准统一、链路统一、单点登录、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突出抓好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抓好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上传归档,实现区域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可调阅、可查询,条件成熟的市、县实现与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交互共享。(记者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