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濮阳市于6月1~5日开展黄河一级支流(金堤河、天然文岩渠)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县(区)异地交叉检查工作。
6月1日,濮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灿营对抽调异地排查的12名执法骨干作动员讲话,希望他们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此次行动对污染源逐一进行现场确认、核查,重点摸清金堤河、天然文岩渠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等污染源分布情况,重点检查金堤河、天然文岩渠两侧500米区域内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固体(危险)废弃物堆存点、采矿采砂场和其他经营性场所等,核查其基本信息、具体位置及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项目、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固(危)废等问题,并建立详细问题清单,为后期对黄河一级支流的生态环境问题分类处理、交办督导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濮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