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昨日发布,从2月11日至17日,春节7天假期全省空气优良天占了4天。在除夕至初一京津冀重污染天气传输过程中,我省空气质量普遍好于周边。这份“春节蓝”,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功不可没。
春节前夕,省监测中心、气象局等部门预测会商,春节期间受静稳、高湿、逆温等气象条件影响,全省扩散条件转差,将会发生一次重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2月7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同时,春节期间持续实行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春节期间全省的环境空气质量表明,禁燃禁放取得了良好效果。
春节假期期间,全省空气质量维持轻、中度污染水平,整体较预测减轻1至2个级别,尤其是除夕当天全省省辖市PM2.5峰值较2020年、2019年分别下降44%、38.9%,污染程度明显减轻。
除夕夜间至初一早上,受烟花爆竹影响,全国多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迅速恶化,达到重度至严重污染,全国近20%的城市出现部分站点PM2.5瞬时浓度“爆表”情况。与周边城市相比,我省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以轻—中度污染为主,污染级别普遍较低,无严重污染城市,无爆表点位。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21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污染较重的城市中,我省城市无一涉及。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指标浓度大幅低于周边城市,低于往年同期,主要得益于重污染天气有效管控和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