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16万件,为2.89万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21亿元。
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11件,涉案人数129人。(插图/王伟宾)
1月2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法院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快三优先”原则,依法、高效、充分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19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16万件,为2.89万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21亿元。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11件,涉案人数129人。
忙碌一年,农民工最怕两手空空踏上返乡路,一旦被拖欠工资,他们最盼望的就是能早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为了快速帮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设立专门立案窗口,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第一时间登记立案,同时,积极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跨域立案,方便农民工当事人就近立案。在审理中,突出一个“快”字,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对于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严格依法适用,实现一审终审。
洛阳市瀍河区法院受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系列案,双方对工资数额有争议,农民工仅能提供微信转账凭证,法官主动走访市场,了解行业标准,为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5万余元。针对大量农民工维权时缺乏证据的现状,法院加强诉讼引导,帮助他们依法收集证据,根据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依法保障农民工获得胜诉权益。
对那些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恶意欠薪者,全省法院果断动用刑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工头黄某携60余名工人的28.5万余元工资逃回四川老家,登封市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
在执行阶段,全省法院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作为重点民生案件纳入速执程序,优先安排人力、物力,对躲避执行、有钱不还的赖账户,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新乡县法院在被执行人经营困难,暂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工资时,用“放水养鱼”的办法,在不影响被执行人经营的同时,陆续为3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5.1万余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发布会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某公司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催告书后,仍不支付75名劳动者工资,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依据人社部门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直接对该公司采取执行措施。
“诉讼需要一个过程,农民工一旦遭遇欠薪,并非只能靠诉讼拿回报酬。相关行政部门作出的决定和仲裁裁决书与生效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快速解决劳动争议。”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刘天华说。(记者 周青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