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获悉,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公布第三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认定新郑市文超家庭农场等269个家庭农场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促进家庭农场向正规化、规范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发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和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我省自2015年开始,每两年认定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前两批共认定253个。
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第三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审,并对前两批进行监测。经自愿申报、乡镇和县级初审、市级复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新郑市文超家庭农场等269个家庭农场被授予第三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继续保留荥阳市金杏家庭农场等197个家庭农场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
截至目前,我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4071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66个。(记者 刘红涛 实习生 谢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