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7日获悉,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联合发文,将在全省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对红色预警区实施最严格的区域限批,对绿色无警区加大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力度,切实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引导和约束全省各地严格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谋划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不同区域的开发现状、潜力和超载状况,既限制资源环境恶化地区,又激励资源环境改善地区。
根据规定,我省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为超载、临界超载、不超载三个等级。根据资源环境耗损加剧与趋缓程度,进一步将超载等级分为红色和橙色两个预警等级,临界超载等级分为黄色和蓝色两个预警等级,不超载等级确定为绿色无警等级,预警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绿色。对红色预警区、绿色无警区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等级降低或者提高的市县,将在水资源、土地资源、环境、生态等方面实施不同的管控措施,分别实行相应的综合奖惩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对红色预警区,依法暂停办理相关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手续,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减量化,市县政府要制定导致超载产业退出的时间表。对绿色无警区,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发展权补偿制度,鼓励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发展,在投资、金融等要素资源保障方面予以倾斜。
据了解,结合自然资源调查工作,我省将每5年组织开展一次全省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2020年年底前组织完成各省辖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并发布综合评价结果。(记者 李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