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省工信厅对外发布消息,根据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经培育单位申请、有关市(县)工信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考核验收,并征求相关厅局意见,拟认定河南省物流装备创新中心、河南省动力电池创新中心、河南省轴承创新中心、河南省智能工厂系统集成创新中心、河南省功能高分子膜材料创新中心为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创新中心是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股份制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主要定位于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
据了解,创新中心从列入培育名单年度起,连续支持5年。凡列入省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单位,在培育期内按照年度内购置研发、中试等设备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凡认定为省创新中心的,分年度签订建设协议,以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按照年度内进行技术引进及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等费用总和的30%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晋升为国家级创新中心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河南经济报 记者 马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