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收“过节费”,营销杠杆还须服务加持

开收“过节费”,营销杠杆还须服务加持

2020-01-21 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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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收“过节费”,营销杠杆还须服务加持


  临近春节,媒体调查发现,网约车今年不约而同开收“过节费”,希望通过激励司机来缓解打车难。不过,开收“过节费”的尝试颇具争议,尤其网约车平台为出租车加收“过节费”在上海已被叫停。

  开收“过节费”作用有三:首先,每单加收1~10元“过节费”,价格区间亦算合理,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公众在春节期间激增的出行需求。其次,通过这种“福利”派送,可以激励更多的司机主动提供服务,缓解春节打车难。再者,各大平台也可以从春节市场这块“蛋糕”中分得一杯羹。最重要的是,公众也不必担心平台“坐地起价”,因为在市场竞争和调节机制下,基本不会出现在价格上“一家独大”的现象。

  但是看似多赢的“过节费”,在笔者看来,要想起到缓解打车难效果,预期不容乐观。春节期间,公众出行和客流激增,打车难问题不仅仅限于网约车行业。据报道,类似于开收“过节费”这种方式,一些地方也曾经尝试在平时高峰时段加收“调度费”来缓解打车难,但收效甚微。因此,在春节期间开收“过节费”只能算是一种权宜之计,聊胜于无。

  要想最大限度缓解打车难问题,笔者认为,开收“过节费”是一方面,重要的是平台如何通过技术和服务优化,有效派单和引导司机接单。同时,如何给予消费者比平日更加快捷方便的美好出行体验,也是平台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毕竟,春节不同其他节假日,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公众的消费体验最强烈、最鲜明、最敏感。哪家平台能够在春节出行保障上进一步提升品牌认知度、美誉度,对企业发展将是一个极大的推动。

  开收“过节费”在上海被叫停,从一个侧面印证着“过节费”并非一把“万能钥匙”。归根结底,“过节费”只是一种营销杠杆。能否撬动春节市场,关键还在于平台技术运用和优化服务,以过硬技术引领假日布局,以优质服务满足公众需求,从而为企业赢得良好口碑。

  ■河南经济报 温献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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