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凡是于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将由今年6月30日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以便为全省个体工商户恢复经营发展争取时间。
据了解,往年我省个体工商户进行上一年年报的截止时间通常为当年6月底,没有及时进行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与信用直接挂钩,对其日常经营和贷款等行为产生不利影响。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受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和正常经营都受到较大冲击,为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通过网上服务,做好营业执照登记与许可审批的衔接,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开展经营,一方面将其年报时间延长至今年年底,为其恢复正常经营提供充裕时间。“今年年底之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的形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河南),足不出户进行年报。”
值得注意的是,全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需在今年6月底之前正常进行年报,但本着包容审慎监管的态度,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谨慎清吊未经营企业,并主动加强与企业的电话联系,掌握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情况,对受疫情影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不予纳入清理吊销名单。(记者 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