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从郑州市商务局获悉,为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能,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受疫情影响,郑州市将面向社会发放近4亿元消费券,其中第一期于4月3日发放5000万元消费券。
郑州市发放的消费券分为红利性消费券和社会消费券两类。红利性消费券由相关部门对低保、低收入、特困、优抚等4类救助对象发放,每人500元;社会消费券3.2亿元,其中普惠型消费券和百货消费券、餐饮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由郑州市商务局牵头发放,其中第一期发放的为普惠型消费券。
据介绍,第一期消费券将于4月3日上午10点整准时发放,共发放100万份,在郑人员(包括来郑人员)均可通过郑好办APP或支付宝APP的首页活动专区进行领取,并可在开通支付宝支付功能的线下实体店结账使用,购物满28元可使用5元消费券,满38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满78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第一期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截止到4月15日。(记者 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