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本月起,将2019年国家谈判药品麦格司他等27种药品暂定为我省门诊特定药品,纳入医保门诊报销。
据悉,这27种药品包括麦格司他、沙库巴曲缬沙坦、贝达喹啉等,用于治疗肺动脉高压、慢性心力衰竭、耐多药结核病等疾病。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都是用于治疗重特大疾病的临床必需药品,且疗效确切、并适于门诊治疗,将其作为门诊特定药品,实行统一管理。”
根据要求,参保人员使用门诊特定药品相关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乙类门诊特定药品原则上首自付比例全省统一为2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脱贫攻坚期内的农村参保贫困人口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左右,其他相关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
享受门诊特定药品医保支付待遇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不重复享受门诊特定药品医保支付相关待遇。(记者 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