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1月15日郑州开始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简易程序案件呈现“一高一低一少”的良好态势,审理时间明显缩短,减轻了群众诉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维护。
2019年年底,郑州、洛阳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20个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城市之列。试点主要包括5个方面: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试点期限自2020年1月15日起,为期两年。
近几年,郑州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数大幅上升,2017年和2018年受案数分别为33万多件和37万多件,2019年突破50万件,同比增长33.31%。“案件快速增长,导致人案矛盾进一步凸显,改革势在必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玉华说。
今年第一季度,郑州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20183件,服判息诉率90%,二审发还改判率0.96%,案均审理天数54天。其中,小额速裁程序案件7111件,无一起案件被改判发还,案均审理天数33天,比民事案件整体案均审理天数少31天。
试点改革的成效不仅体现在审判数据上,在具体的案例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当天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商铺租赁纠纷,租户要求退租并返还履约保证金等费用。郑州高新区法院接受原告网上提交的立案申请后,及时进行立案,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委派河南商会调解组织开展调解。调解成功后,根据当事人线上申请,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从立案申请、提交材料、开展调解到完成司法确认,基本都在线上进行,前后不到20天。”承办法官介绍,改革就是要明确线上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多样化的网上诉讼服务,不仅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不受影响,也为特殊时期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有序,提供了及时高效的司法保障。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优质、高效、低成本地解决矛盾纠纷,让司法更加亲民、诉讼更加便民。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因赔偿数额协商未果,原告生活十分困难。原告就多次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起诉,新密市法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在7日内审结,保障当事人及时拿到治疗所需费用。
“此次改革将小额速裁程序适用标的额提升到10万元。本案中,如果原告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将没有能力进行治疗,小额速裁便捷高效、一审终审的优势得到了充分体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郭红伟说。(记者 周青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