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从省水利厅了解到,我省为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监管,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取水用水信息统计调查系统重新整合,用水户将取用水信息直报水利部,省市县水利部门不得更改调整用水信息。
按照要求,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计划于今年6月30日前正式部署使用。今后用水统计调查数据原则上一律通过该系统填报。省水利厅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建立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尽快完成名录库的复核及确认,于6月8日前将名录库上报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名录库日常管理,确保取用水基本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并于6月15日前完成数据上报任务。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统计调查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在统计调查方式上,由原有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改为主要由取用水户直报,由面向行业统计转为面向社会统计;在统计调查方法上,扩大了直接统计调查的范围,减少了统计推算的比例,对统计报表的数量和内容作了大幅简化;新的统计调查启用了新的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使数据填报更加规范化、信息化。
根据新规定,凡是在境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取用地表水源、地下水源以及其他水源(雨水利用、海水淡化、再生水等)的取用水单位(或个人),将纳入统计调查范围,主要包括灌区、重点公共供水企业、自备水源工业企业、自备水源服务业、人工河湖补水工程等五大类,但不包括水力发电等河道内取用水户。在名录库建立后,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取用水户填报取用水户信息,谁用水谁负责填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不得代替取水单位的统计报表,不得改动取水单位或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 (河南经济报 记者 张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