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出倡议,减少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臭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出:
一是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单位)积极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通过有针对性的低VOCs原料替代、无组织排放VOCs收集治理、治理工艺改进等措施,全面提高企业(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
二是广大群众从身边做起,通过使用环保的建筑涂料、低有机溶剂型木器漆和胶粘剂,采用清洁能源和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饮食方式,不焚烧秸秆、垃圾,坚持绿色出行,倡导夜晚车辆加油(20:00至次日6:00),全面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臭氧生成。
三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作为,大力开展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等方面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执法监管,加强预警管控,制定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错峰生产(运行)激励政策,通过价格、财税等政策措施,引导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和车辆避开高温时段生产和加油,减少臭氧生成。(记者 卫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