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等部门日前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届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单位要在8月15日之前提交材料。另外,战“疫”优秀人才可以多报一个名额。
此次评选工作面向我省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才相对集中的中央驻豫单位开展,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人员和单位,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已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的人员,已获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再纳入评选范围。
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要求在科研生产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的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等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产生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研究水平居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有合理的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科学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民主、团结,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优秀团队。
另外,《通知》提出,以下三类优秀人才,各地、各单位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每类多推荐1名人选: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贡献特别突出且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人才;扎根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人才;符合评选条件的特别优秀的民营经济专业技术人才。(记者陈微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