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进入“下半场”,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干得如何?7月14日,记者从省高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累计执结案件17.02万件,执结到位金额322.2亿元,其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期间,执结各类案件12.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66.4亿元。
面对因疫情导致的困难,全省法院灵活适用法律和政策,依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有效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和生存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和困难主体摆脱困境,依法维护大局稳定,其中,对拖欠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单位及个人债务的案件,全省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对被执行人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或上下游企业的,依法审慎执行,注意保障整个生产链的复工复产和有序运转。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对49个医疗单位、防疫物资供应机构或参与防疫人员临时解除执行措施,涉及案件56件。
截至6月底,法院应执结的涉黑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结完毕。据介绍,全省各级法院均开通黑恶犯罪案件执行“绿色通道”,逐案成立由执行局和刑庭共同组成的执行专班,充分运用执行异议程序、析产程序、补正裁定等方式解决执行难题,其中,许昌、商丘、开封等地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及财政部门的沟通,做到涉案财产清单准确、处置通畅,对于权属明确、没有其他权利负担、不需要退还的涉案财产,直接移交财政部门上缴国库,有效提高执行到位率。据统计,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应执结的涉黑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已执结完毕,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44亿元。
针对党政机关拖欠企业钱的问题,全省法院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加大清理力度,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及时向政法委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与发改委等部门开展协作联动,督促涉案党政机关尽快履行生效裁判。活动期间,全省法院共执结党政机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61件,执行到位金额9439万元。
为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拖欠赡养费、抚养费、追索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全省法院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3优先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尽量压缩办案周期,依法及时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查控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现金在期限内快速划拨发放,动产和不动产快速进入司法拍卖变现程序,对被执行人因疫情原因履行确有困难的,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释明、和解工作,促成部分履行或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记者张潇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