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省人社厅发布《2019年度河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落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细则》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失信惩戒、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效、加扣分项等5个方面评分项目。《细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年度考核重点,注重考核治理欠薪实效。
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方面,《细则》明确具体包括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管理、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台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清偿欠薪责任和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制度等。
而在失信惩戒方面,《细则》分为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和对欠薪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两个方面。
对于治欠成效,《细则》明确,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6%以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占3分;按规定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的,占4分。其中,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部分0.5分,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结案率部分0.5分,其余根据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信访、舆情、欠薪线索、暗访调研等反映的欠薪问题发生和解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给分。这几项考核指标所占权重,均颇具分量。
此外,《细则》明确了2018年度实施考核情况、实施定期督察、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情况和宣传报道情况5个方面的加分项,占10分。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的,扣10分。(记者陈微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