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郑州市召开会议部署2020年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并公布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将予以罚款和拘留。
会议明确,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上街区中心建成区区域内,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对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单位,及利用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场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对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拒不整改的,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
郑州警方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将及时兑现奖励。举报电话:110、0371-69623700。(记者 李凤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