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通告,春节假期,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持续攀升,安全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假期集中返程时段的交通安全管理,防范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决定2月17日8时至20时,全省高速公路采取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2月17日8时至20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货车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除外)。本通告所指的货车,按车型分类标准包括:货车1类(2轴)至6类(6轴),1类专项作业车(2轴)至6类专项作业车(≥6轴)。
上述时间段内,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货车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货车,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停驶服务区。
由外省通过高速公路驶入我省的货车,在驶入我省高速公路后的第一个收费站口驶离高速公路或就近停驶服务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燃油(气)配送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